上海市旅游局发布2012年春节黄金周出游提示
在即将迎来2012年的龙年春节之际,根据春节假期的旅游市场特点,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上海市旅游局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出出游提示,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一、随团出游牢记三字经。“认资质、多比较、看行程、签合同、买保险、索发票、谨网购、慎团购”。游客出游如选择随团旅游,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经营资质的合法性,报名出境游前,应了解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资质,可登陆上海旅游局政务网(http://lyw.sh.gov.cn/ )行业监管版块查询旅行社资质。在旅行社报名时要仔细了解行程安排,核查协议内容;团购网购更要留心企业资质,小心低价陷阱,以免受骗、因缺少销售凭证和合同而使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上海有百余条旅游线路获得上海旅游名牌产品的称号,“旅游名牌小灵通小Q”就在您身边。如赴境外旅游,建议游客购买含有境外紧急救助险种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春节期间出游恰逢春运高峰,出行密集、客流量大。游客可提前了解春节假期热门景区(点)、祈福场所、购物商场等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信息、天气状况和活动内容等情况,早做准备。出游时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去人流过于拥挤的地方,避免踩踏事故的发生;在购买商品时切勿冲动,要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并索要发票;做好应对活动结束后可能出现的交通拥挤现象的准备;也可错时出游,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时期,或选择相对人少的目的地,达到更好的旅游享受。
三、冬季雨雾冰雪多发,旅游行程可能因此受阻,游客要以安全为先,不要强行前往已经关闭的景区(点)、区域,尽量避免前往发出旅游警示的地区。如发生航班延误、火车晚点;或因天气等原因而使团队行程改变问题;或对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建议游客多与旅行社沟通协商,合理维权,不宜采取过激行为而影响整体行程,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以通过保存下来的相关有效凭证,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或者回沪后向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咨询、投诉解决有关出游纠纷(热线电话:021-64393615,962020)。
四、时值严冬季节,游客出游前密切关注当地的天气情况。出游应做好保暖防冻的准备,带足防寒服、鞋、帽。如前往相对温暖的地方,应注意气温冷热变化,随时添加衣物;出游应随身携带常服或应急备用药品,患有慢性疾病的游客,应如实向旅行社告知其健康状况,并咨询医务人员,量力而行。注意防冻、防滑、防摔,燃放或观看烟花燃放时要注意防火。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不要勉强进行旅游活动。
下一篇:安徽省旅游局向全省旅游行业干部职工发出春节慰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