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下班途中被狗撞伤被判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很多人以为只有上班期间,在公司受伤了才能申请报销工伤报销。但其实,真的是这样吗?近日,一女子下班途中,被一只狗撞伤了,然后申请工伤待遇,最后也是判为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女子下班途中被狗撞伤被判工伤
据裁判文书网此前披露的一起案件,夏某某为上海某公司员工,事故当天骑电车下班回家途中,突然窜出一条狗与车相撞致其多处受伤骨折。经查,交警认定夏某某在此次交通意外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人社局认定夏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工伤。随后公司不服,两次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事件回顾
2016年4月12日18点20分左右,夏某骑电瓶车下班回家,路上突然窜出一条狗与车相撞导致夏某受伤,被医院被诊断为头部外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左锁骨骨折。
路人报警后,经交警现场勘查调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夏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同时认定书也将狗列为不承担事故责任当事人。
2016年5月11日,公司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对夏某2016年4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予认定工伤。
人社局于2016年7月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夏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工伤。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决定,提起诉讼。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近日,上海一女子下班途中被狗撞伤被判工伤引热议。那么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对此,徐律师表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会被视为工伤,包括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与家人往返的途中受伤的情况。但如果离下班时间很长、去办自己的私事或者南辕北辙等情况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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